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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州市200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穗招考委〔20083

 

关于公布广州市200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招生办(中教科),各有关学校:

经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2008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注:以下“八区”指: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南沙、萝岗区;“七区”指: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区;“六区”指:荔湾、越秀、海珠、白云、黄埔、萝岗区;“三区”指:荔湾、越秀、海珠区)

一、提前批(面向八区和七区招生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学校)

高分优先投档线:690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费 650,择校、自筹经费班630

二、第一至第三批面向三区招生的学校

(一)第一批

高分优先投档线:642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费 603,择校583

(二)第二批

高分优先投档线:593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费 552,择校532

(三)第三批

高分优先投档线:583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费 530,择校510

三、第一批面向六区招生的部分天河区中学

高分优先投档线:642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00

四、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

(一)第一批

高分优先投档线:642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83

(二)第二批

高分优先投档线:593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32

(三)第三批

高分优先投档线:583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10

(四)第四批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30

白云、天河、黄埔、南沙、萝岗区第13批次和番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等九区(县级市)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划定,并由我办统一公布(见附表)。

 

附表:2008年广州市九区(县级市)普通高中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普通高中 招生 最低控制线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徐志彪副市长、赵南先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委员,市教育局。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714印发

 

附表:

2008年广州市九区(县级市)普通高中招生各批次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区县

提前批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高中公费 最低控制线

优先

公费

择校

优先

公费

择校

优先

公费

择校

优先

公费

择校

天河区

690

650

630

641

600

580

560

553

573

 

 

 

553

白云区

690

650

630

620

580

550

580

550

530

530

490

480

490

黄埔区

690

650

630

600

570

550

550

450

430

 

 

 

450

南沙区

690

650

630

560

490

408

 

 

 

 

 

 

490

萝岗区

690

650

630

550

510

480

 

 

 

 

 

 

510

番禺区

690

670

640

601

500

421

497

441

421

 

 

 

441

花都区

690

650

565

602

537

460

523

478

450

 

 

 

478

增城市

690

625

632

590

515

480

472

420

400

 

 

 

420

从化市

 

 

 

663

628

578

560

461

456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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