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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学业考试成绩以什么方式呈现?
 
 
根据省教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广州市教育局决定,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分别以等级及分数的方式呈现。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证明样式如下:
 
200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证明(样式)
        中学考生      (考生号:       
 
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如下:

     
七科总成绩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含口试)
品德
物理
化学
体育
等级
B
B
A
B
C
B
B
B
原始分
101
98
105
78
61
79
36
558

说明: 根据照顾加分录取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全市共有925名考生7科总分同为558分,根据照顾录取政策和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投档有关的规定,你的成绩将按7科总分为558分的第33名的顺序投档。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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