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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8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
体育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08〕8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中学,华师附中、广东实验中学: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校课外体育活动,进一步抓好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和招生工作,提高我市普通高中体育运动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今年我市普通高中继续招收体育类特长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一)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部分体育特色学校可招收体育类特长生。
  (二)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体育类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类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4%。
  (三)招生学校要根据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指标、项目、范围等,详见附件1),确定本校的具体招生计划,并通过《二○○八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向社会公布。
  二、体育类特长生的报名条件
  (一)体育类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生。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二)在2005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获得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中学生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或达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含二级),或广州市区(县级市)级中学生体育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可报名。
  三、体育类特长生的资格确认
  (一)考生本人出具获奖奖状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招生学校成立由学校主管校长、教导处、体育科联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体育类特长生进行评审和专项测试。学校将初审后的名单连同考生获奖奖状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上报各区、县级市招生办(中教科)(以下简称区招生办)复审,经过复审的证书复印件等资料,须有审核人签名和区招生办印章,并存档备查。
  (三)根据属地层级管理的原则,各区招生办负责对本区招生学校(含省属学校和市属学校)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并填写好本区(县级市)的《2008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类特长生申报名册》(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市招考办,待审核后确认体育类特长生的资格。
  四、报名和录取办法
  (一)体育类特长生原则上在毕业学校继续升高中及衔接训练,如毕业学校不能接收,应积极推荐给其它对口项目学校。
  (二)凡是符合体育类特长生报名条件者,由考生向毕业生学校提出申请,由毕业生学校从广州市中招报名系统(网址: http://zhongkao.gzzk.cn/gzzk)(以下简称“报名系统”)中的“体育类特长生”栏录入考生的基本资料,然后打印《2008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类特长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人员填写有关资料并签名盖章,于6月 1日前由考生本人凭《报名表》、有效的获奖奖状或等级证书自行到对口项目的招生学校报名(详见附件1)。
  (三)招生学校对体育类特长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体育类专项测试后,在《报名表》上加具意见,初审通过的才需在“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和初审意见,并打印《申报名册》一式三份(市招考办、区招生办、学校各一份),连同考生的获奖奖状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于6月5日前上报各区招生办,区招生办对获奖奖状原件及所报项目进行复审,如复审通过则在网上给出审核意见,并将证书原件退还学校,复印件存档备查。6月6日,各区招生办将招生学校的《申报名册》签名盖章上报市招考办审批。
  (四)6月20日前,市招考办会同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对所有申报体育类特长生的资格进行审批确认后,将体育类特长生的审批结果在“报名系统”上公布。各区招生办分别以“毕业生学校”或“招生学校”的类别进行本区学校体育类特长生的统计,招生学校、毕业生学校各自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本校的体育类特长生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一周。
  (五)各招生学校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选择公办高中公费任意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作为本校体育类特长生投档线,并通过《二○○八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向社会公布。市招考办将根据各招生学校的计划和投档线进行投档,对符合条件并已投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予以录取。
  (六)体育类特长生申报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1、毕业生学校录入考生基本资料并打印《报名表》,时间:5月21日-6月1日。
  2、招生学校初审体育类特长生的获奖奖状或等级证书等有关资料,并打印《申报名册》,时间:5月21日-6月4日。
   3、各区招生办复审体育类特长生有关资料并在网上给出审核意见,时间:6月1日-5日。
  4、各区招生办向市招考办上报本区招生学校《申报名册》,时间:6月 1日-6日。6月22日前市招考办将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布。
  五、有关规定和做法
  (一)各招生学校的招收体育类特长生的项目、计划、招生范围及条件,一经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即不得更改。
  (二)每名考生只能报1所对口项目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必须按规定的体育类项目进行招生,否则不予办理和审批。
  (三)凡在提前批和第一批都安排了招生计划的学校,只能在提前批招收体育类特长生;考生也须在招生学校相应的批次中填报志愿。
  (四)审核和接收体育类特长生的有关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各学校分管此项工作的校长必须严格按规定把关,并签名负责。加强对体育类特长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示工作,如有投诉可报各区招生办或市招考办,经查证属违规报审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体育类项目设置等问题联系人:
  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  冯兆强,联系电话: 81368630
  考务工作等问题联系人:
  广州市招考办中考科 肖玫姬,联系电话:83861859、83868080-8404
  报名系统技术等问题联系人:
  广州市招考办电脑室 林伟棠,联系电话: 83868080-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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