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网站公告-->公告
   
200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报考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问答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体育考试报考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问答

                       

一、今年体育考试必考项目有没有改变?

答:没有改变,与去年一样必考项目还是200跑。

 

二、今年体育考试成绩有没有改变?

答:有改变。按照《200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方案》中的规定,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计入我省普通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总分,占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的8%,我市中考文化成绩为750分,则体育成绩为60分,中考总分满分为810分。

 

三、各类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怎样计算?

答:按规定正常考生必须报考指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各一个,择考生可自选1-2个项目。凡报考二个项目的则取二个项目考试成绩之和的平均分;择考生选报一个项目的,则取该项目的成绩作为本次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弃考、缺考的项目得零分。正常考生按项目考试成绩平均分100%比例计算;择考生按项目考试成绩平均分90%比例计算。然后再以60%比例转换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成绩。

 

四、今年择考生可以择考多少项?

答:今年择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1-2个项目,但最后要由区招生办审核确认考生择考1项还是2项。

 

五、为了规范管理,每个体育考试项目后监考员和考生都必须做什么?

答:每个体育考试项目后,监考员必须在现场宣读成绩,监考员和考生都要在《在200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准考证及成绩(评分)登记卡》上签名确认。

 

六、体育考试考试时考生要携带什么进入考场?

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市招考办核发的《体育考试准考证及成绩(评分)登记卡》赴考场报到,检查核对后才能参加考试。

 

七、体育考场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1、考试时要服从检录老师的安排,服从指挥参加各项目的体育考试。

2、考试时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运动场)的秩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考生有哪些情况,可申请免考或择考?

答:1、患有各种严重疾病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免考,如: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等。

2、残疾包括: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可申请免考或择考体育。

3、各种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可申请免考或择考体育。

4、严重营养不良小于或等于Ⅰ度,可申请择考或参加正常的考试;小于或等于Ⅱ度可申请免考或择考体育。

5、严重肥胖大于或等于Ⅰ度,可申请择考或参加正常的考试;大于或等于Ⅱ度,可申请免考或择考体育。

6、严重畸形如脊柱弯曲、鸡胸、0型腿、X型腿大于或等于Ⅰ度,可申请择考或参加正常的考试;大于或等于Ⅱ度,可申请免考或择考体育。

上述参考值详细内容见《2008年广州市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方案》。

 

九、考生有哪些情况,可申请缓考?

答:1、考生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临时患有严重伤病,如外伤等其他疾病。

2、考生参加体育考试前或体育考试期间,有发热、腹泻、腹痛、呕吐、头疼、头晕、胸闷、抽筋、肌肉拉伤、皮疹、痛经等情况,要及时报告领队教师,在随队校医或考场医生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缓考。

3、考生在缓考期间仍未痊愈,可提出择考或免考的申请,由考场学校、区县招生办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择考或免考处理。

 

十、考生在体育考试前和考试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为了保证体育考试质量,考生对考试的意义要有充分的认识,抱有积极的态度参加考试,充分发挥运动水平,争取考出好成绩。

2、考前不要进行大运动量的训练和活动,要注意睡眠卫生,保证有9小时左右的睡眠,保持良好体力和精神状态参加体育考试。

3、要注意饮食卫生,考前不能空腹,不宜过饱或过饥参加体育考试,适当补充水分。

4、考前要做好准备运动,考后要做好放松活动,防止各种伤害事故发生。

5、考前身体是否出现不适或临时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不要勉强、不能隐瞒。

6、考试时必须穿合身的运动服及相应考试运动项目的运动鞋。

  十一、在考试期间如遇异常天气,考生应如何处理?

答:(1)遇气象台悬挂黑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属于全市范围内受影响的,由广州市教育局作出停考指令,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告知全体考生。

(2)遇气象台悬挂黑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属于局部地区受影响的,由当地区、县级市教育局报告市招考办,经同意后由本区、县级市教育局发出停考指令,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告知全体考生。

(3)因天气原因造成部分地区的考生在赴考途中安全受影响的,由当地区、县级市教育局报市招考办,经同意后对受影响地区的考生发出停考指令,由毕业学校和带队教师通知考生。

(4)如在宣布停考后,有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已到达考场的,由考场作出妥善安排,以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何时恢复考试,由广州市招考办根据天气情况作出安排决定。对恢复考试考场的考试组织管理等问题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视其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十二、考场要做好哪些安全工作?

答:1、在体育考试期间,要求各考场在考场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警示内容如下:“考生在体育考试时如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或意外损伤,应马上报告学校带队老师,由带队老师立即报告考场医务组,经考场医生确诊不能继续进行考试的考生,由学校报区、县级市招生办审核并办理缓考或免考手续”。

2、各考场医务组必须在运动场附近设置医疗救护站,派出医务人员在现场值班,及时为损伤考生作出处理。

3、各考场在考试期间要配备应急车辆和值班司机,以应对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校的带队老师和随队校医必须密切注意考生的身体情况,如有考生运动损伤的突发事件或出现身体异常的情况,要及时报告考场医务组处理,并向考场主考报告,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各考场学校对发现或上报的情况,必须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意外事故的事态发展。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编辑:cwh,审核:




关闭窗口 |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