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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志愿应注意七点
 

 

(一)正确选择升学志愿

按照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规划,初中毕业生完成初中阶段的学习任务后,要升上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因此,考生选择升学志愿既有让祖国挑选一面,又有为个人今后发展定向的一面,必须正确对待。正确的态度是按照国家的实际需要,兼顾个人志趣,合理选择升学志愿。

积极地接受国家挑选,就应当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对各种专门人才的需求情况,把个人的兴趣、特长与国家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具体来说,就是要同广州市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结合起来。我市未来发展的重点是对国民经济起支柱作用的六大产业群,即:高科技制造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

业、商品流通业、旅游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以及在现代化过程中起带头作用的信息业。因此,在志愿选择上要与我市未来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减少盲目性,急国家所需,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奉献自己的才华。

考生为个人发展定向,就应当根据个人的专业兴趣和职业意向作出合理的选择,并充分考虑到招生学校的要求,结合本人初中阶段德、智、体条件,扬长避短。客观地估计自己,成绩达不到的学校不报,因身体情况限制报考的专业不报,抓住一切有利于被报考学校录取的机会。

总之,正确选择中考志愿,就是要从国家和个人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好高骛远、盲目攀比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二)选择填报升学志愿的类别

我市已实现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所有初中毕业生只要愿意继续上学读书都能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有普通高中、高职、职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全日制技工学校五个类别。今年招生,普通高中占高中阶段教育比例约56%。填报志愿时,考生首先考虑的是对学校类别的选择,也就是对个人今后发展方向的选择。怎样选择,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愿望、条件和潜力来决定。

(三)职业类学校(中专、职中、技校)的毕业生可继续升大深造

有些学生家长认为考取普通高中是通向大学之路,而考入职业类学校只能通向“蓝领”,断了升学之路。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目前,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出路是十分宽广而顺畅的,他们毕业时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条件和意愿进行选择,即可以选择就业,投身社会生产实践;也可以选择象普通高中毕业生一样,参加普通高考,升读大学,继续深造;更可以参加专为中职毕业生升高职设置的“3+专业技能课程” 考试,进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接受高等教育;还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参加成人教育,工作和学习两不误。据市教育局对市直属的60所中专、成人中专、职中2003届毕业生的统计,高考(含普通高考和高职)录取率达   就业率达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市极需培养一大批在第一线从事技术管理、服务的实用人才。高等职业教育既是职业教育的高层次,又是不同于现有普通高等教育的一类专门类型的高等教育。从1997年开始,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中,已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与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合并统计,实行单列。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大专院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所进行的是大专层次的学历教育,发大专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所进行的高级技工、技师培训属于劳动就业的技能教育。今后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在本科扩招的同时,较大规模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职业类学校的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高职或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培养成为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第一线高等实用型人才。

(四)家长要做好指导子女填报升学志愿的工作

初中毕业生年纪尚小,阅历尚浅,在升学问题上尚未形成成熟的看法,所以填报志愿时,很需要得到家长的指导。家长在指导子女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加强理想教育,鼓励子女立志成才。成才,这是大家都希望的。国家希望青年成才,学校希望学生成才,家长更希望子女成才。家长应通过对选择志愿的指导,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才观,鼓励他们把祖国的需要放在首位,不依赖父母,不贪图享受,在祖国需要的岗位上有所作为。

2、 在指导报考时,要充分考虑子女的爱好特长。对符合子女条件和实际需要的志愿要大胆鼓励子女报考。子女的理想、志向总是和祖国需要的某项事业相联系的,而对专业兴趣和事业的热爱则是今后学习和工作强大的动力,是成功的第一步。很多人在报考时往往受某些实用主义想法的干扰,不能长远地全面地考虑问题,不顾子女的条件都往热门学校和专业去挤,这不利于子女的发展。

3、 要选择那些和自己子女知识水准相当的学校。选择那些录取分数和自己子女知识水准相当的学校是报考成败的关键。家长要客观地评估自己子女的学习水平。不要仅仅以一两次模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而应结合平时的基础全面看待子女的学习成绩。否则估计过高,愿望会落空,估计低了,又会错过机会。

4、不搞包办代替。家长指导子女填报志愿,不能划定条条框框,规定他们能报什么,不能报什么,而应该充分听取子女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有的家长不与子女商量,代填志愿,造成子女被学校录取而不愿报到或报到后不努力学习的被动局面,这对子女的成长反而不利。

(五)填报升学志愿应处理好以下关系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般应处理好以下关系:

1、校址“近”与“远”的关系

每年,在广州市招生的学校的地理位置有本省与外省、本市与外市、城区与郊区、繁华与偏僻的区别。有的考生认为校址比专业重要,只选择那些在家门口附近的学校;有的考生认为在哪里读书就在那里分配,不想出远门。这样在人为划定的区域内选择学校,填报志愿就有很大的局限性,容易造成不应有的落选。

2、 专业“热”与“冷”的关系

由于有些专业报考人数多,有些专业报考人数少,就人为地形成所谓“ 热门” 与“ 冷门”专业。有的考生对“ 热门” 专业十分青睐,对“ 冷门” 专业不屑一顾。事实上,专业“ 热” 和“冷”的现象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不会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调节的作用和人们观念的转变,“热门”专业如遇人才过剩则可能降温,“冷门” 专业如遇人才紧缺则可能升温。如一些曾一度比较热门的专业现在已开始降温。因此对这种“冷”、“热” 的现象要冷静分析,不要盲目追求,在专业选择上做到冷热兼顾。

3、 名气“大”与“小”的关系

学校在社会上所享有的声誉就是学校的名气。名气大的学校报考人数多,选择余地大,对考生各方面的要求都比较高,而名气小的学校则相反。有的考生认为进入名气大的学校才能学到知识,脸上才有光彩,不顾自身的实际,凭借其微弱的实力去报考,结果是连投档分数线都达不到。使自

己浪费了这些志愿,失去了不少录取机会。

    其实,许多在社会上不起眼的学校,随着其自身的努力和发展,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都在不断地提高,当中不少学校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在这些学校学习一样能成才。

处理好上述关系,就应在校址的选择上扩大范围,在专业的选择上冷热兼顾,在名气的选择上不刻意追求。

(六)做到“知己知彼,扬长避短”填报好升学志愿

初中毕业生在选择升学志愿时,要做到“知己知彼,扬长避短”。“知己知彼” 是报考学校的前提。“知己”就是说要对自己初中阶段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的情况有一个正确的估计,不能以偏概全,只注重一方面的条件而忽略其他方面的条件,不能过于自信,亦不要自卑;“ 知彼”就是要求考生通过对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体检标准等材料的学习,力求全面了解招生政策、办法,掌握招生学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和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等。

“扬长避短”是报考学校的关键。“扬长” 就是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自己的长处,如学习成绩好的考生报考录取分数高的学校;身体条件好的考生报考体检条件要求高的学校;有专项特长的考生报考有开设对口项目的学校或专业等。报考学校不单是“我选学校”,同时亦是“学校选我”,

因此就要“避短”。如学习成绩差的考生不报考录取分数线较高的学校;视力不足的考生,不报考对视力要求高的学校;身高、体重不足的考生,不报考对身高、体重标准要求有限制的学校;口语、表达能力差的考生不报考师范、旅游学校等。

同时,考生还应对其他考生的报考心理、报考情况作出一些分析,以适当避开“热点”、减少碰撞,保持自身条件对于报考学校的较大优势。

(七)要合理、规范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得当与否,对考生的录取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填报志愿要合理、规范,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全市实行由考生在网上输入报考志愿的方法填报志愿,为保证报考准确无误,考生先按本人的意愿和要求填写好志愿表,再在计算机上输入志愿信息,认真校对后作再确认。若录入的志愿信息与志愿表不符,以书输入计算机的信息为准。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报考范围(详见本书第一部分一至四点)和根据各类招生学校录取的顺序、批次(详见本书第四部分和第六部分)填报志愿,尤其要结合本人的实际,合理选择志愿。

3、填报志愿与投档、录取的方式有密切的联系。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了解清楚招生部门在录取时的投档方式、办法以及有关录取规定(详见本书第四部分)。今年,对各类招生学校,均实行在投档分数线上,按志愿优先的投档方式。因此,考生在每批志愿中,填好第一志愿尤其重要。因为在投档中,热门学校一般在第一志愿的投档已完成了招生计划,不可能再招收第二及以后志愿的考生。若考生在某批次的第一志愿选择的学校偏离本人实际,而后续志愿也报得不合理,则在该批落选的可能性很大。此外,值得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不同的录取批次之间,其志愿顺序是互不影响的。

4、考生报志愿应有一定的梯度,热门学校的志愿不要过于集中。考生要根据自身的条件,结合学校或专业的要求,实事求是地从高到低选填自己的志愿。即按照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高些,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低些,第三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更低些(如此类推) 来选填志愿,注意志愿间保持一个合理的梯度。对同一所学校的两个专业也应如此。

5、考生应充分利用志愿的容量,以增加录取的机会,但可以不报满。今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增加了择校志愿,

考生可在每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公费志愿之后,填报同批公办高中的一个择校志愿。由于各批次投档顺序均为公费、择校依次相间,因此考生在填报择校志愿时,须慎重考虑志愿的顺序。例如,若考生在同批志愿中,选择的意向是在所有的公费志愿落选后再择校的,则应在该批的最后志愿才填报择校志愿,否则,过早填报择校志愿,若被录取,则以下的公费志愿即使达到录取的分数也是无效的。

6、考生填报志愿要考虑经济可能性。一般情况下,公办普通高中择校、民办学校、公办学校自筹经费班的收费都比公费的收费高,选择这些志愿的考生,须了解清楚有关学校的收费标准、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填报。

7、按招生学校(专业)对身体条件的限制选择志愿。根据有关规定,一些招生学校( 专业)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别的要求或限制。具体规定详见本书第  页中“ 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的说明。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详细了解清楚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填

报志愿。若考生不按有关学校(专业)的要求或限制报考而被录取的,在入学后录取学校可调整其专业,或令其休学治疗,甚至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填报志愿要承担责任和风险。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合理而造成落选,由本人承担责任。尤其须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过去,由于部分考生填报志愿带有随意性,被录取到自己非意向选择的学校后再办理注销、补录。由于优质学位数量所限,补录的结果也非本人的理想选择。这样,既使考生的正常录取受到影响,也影响了招生工作的有序性和规范性。今年,市招考办和各有关招生部门、招生学校,将进一步规范注销、补录的管理,对已被录取但又要求注销再补录的给予响应的限制,补录工作均安排在录取的后期进行。注销、补录的有关规定详见本书第四部分。

 摘自《广州市中考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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